健康人要知道的病人自主權利
(記者陳嬿汝/南投報導)「病人自主權立法」108年1月6日上路,該法是以「病人本人」為核心,保障其知情、選擇與決定權,就以「預立醫療決定2345」簡單說明預立醫療決定,事先表達個人所期待的臨終醫療照護模式,保障尊嚴善終權利。
「2」內容:至少一位“二”等親以內的親屬,同意與意願人一起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也可以徵詢一位親友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一起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3」內容:預立醫療決定“三”步驟,包括(1)至衛生局指定或同意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醫療機構(2)先接受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預立醫療決定(3)最後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上傳檔案,並註記於健保卡中。
「4」內容:南投縣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有“四”家醫院,包括(1)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2)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3)埔基醫療財團法人(4)埔里基督教醫院竹山秀傳醫院。目前健保不給付「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費用,惟各醫院針對特定身份族群(如榮民、中低收及低收)提供不同免費之諮商,提醒民眾可先至醫院或各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官網查詢相關資訊。
「5」內容:適用對象“五”臨床條件,包括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及政府公告之重症疾病。當意願人符合上述五種臨床狀況時,臨床醫師能有依據地,不再執行無意義的醫療行為,例如:CPR、電擊、插管治療、人工餵養..等。
若民眾欲了解相關資訊可就近洽南投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洽詢或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4家醫院或可撥打病人自主權利法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08-545或掃描QRcode了解更詳細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