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求復合不成 縱火燒前妻家
(記者陳儀鐸/草屯報導) 南投縣草屯鎮33歲張姓男子,與32歲廖姓女子離婚後,一直想要跟前妻復合遭拒,29日約前妻見面,並以Line傳汽油桶照片,揚言不見面就同歸於盡,下午見前妻不開門,先騎機車撞壞門,再點小瓦斯罐和澆汽油燒屋,機車燒焦,自己的腳也燒傷,所幸未傷及前妻和2個年幼子女及岳母。
昨29日下午16時許草屯分局復興所接獲被害人廖姓女子電話報案稱其前夫張0翔打電話給她,要馬上到住家潑汽油,復興所所長等人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惟警方於5分鐘內到達現場時即發現犯嫌已點燃火勢(據推測張嫌應於打電話時人即在現場附近),遂立即逮捕嫌犯,並通知消防隊到場協助滅火。
本案因犯嫌臉部、手、腳等處有被燒燙傷,遂派員優先戒護到佑民醫院醫療救護,並於包紮完成後帶回所內繼續偵辦及釐清相關案情,全案於偵訊完畢後依公共危險罪、違反保護令及傷害等罪嫌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覊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