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警分局交通大執法,嚴抓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
(記者陳儀鐸/南投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訂於11月30日起須掛牌才能上路,且車主多為外籍移工,不熟稔相關法令,為加強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盡速依法掛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及南投分局即日起加強攔查微型電動二輪車,於南投市及名間鄉重要路口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易出現地點,如南崗路、成功三路、彰南路等路段加強攔查取締違規,包含超速、違停、雙載、不依標誌標線指示行駛等,並於攔查時向車主宣導應盡速申領牌照,避免新法上路後受罰。
新法正式上路後,微型電動二輪車須依規定至監理單位領用牌照後方可上路,如違規未掛牌上路遭警方攔查,可依法處車主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禁止駕駛,又如微型電動二輪車變更電池、控制器等原始規格,使微型電動二輪車可超出每小時25公里行駛速率上限時,也違反法令,可處罰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民眾不可不慎。
南投警分局呼籲,微型電動二輪車與一般汽機車規定不同,有其自身車輛及行駛規定應遵守,但同樣都是上路車輛,駕駛人仍須遵守相關法令及交通安全規則,謹慎駕駛小心上路,才能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