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國界.犯保助馨生·無愛遠弗屆
(記者陳儀鐸/南投報導)民國106年11月20日在南投縣草屯鎮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命案,許姓男子在其租屋處,將同居之越南籍裴姓女子(下稱死者)割喉殺害後,再將死者自11樓高處丟下,許姓男子犯案後,因畏罪於同處跳樓自殺身亡。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下稱南投地檢署)於第一時間通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南投分會(下稱本分會),本分會於檢察官相驗時即派員到場,並立即透過管道聯繫死者遠在越南西寧省之雙親及幼子,並透過管道轉交越南語、英語版之書面權益資料予死者之父母。在本分會協助下,死者父母順利於106年11月底入境。
本分會除專案補貼死者父母來臺之部分開銷外,為處理死者與其前夫所生幼子之監護問題,亦將本案轉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基於維護死者幼子之最佳利益,協助死者父母取得監護權。此後本分會亦多次向遠在國外之死者父母說明本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規定,經本分會人員協助整理申請文件向南投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於108年11月5日經決定同意准予補償死者父母及幼子。復因死者家屬之國外銀行帳戶開設及請領文件交付問題,多次經本分會人員聯繫與提供諮詢,終在今(109)年 4月22日順利獲得補償。
本案死者之父母受領犯罪被害補償金後,為感謝本分會代理主任盧冠宇(下稱盧代理主任)兩年多來之協助,自越南託死者之友人於109年5月7日上午10時30分至本分會辦公室代為轉贈新臺幣(下同)3萬6,000元之現金紅包予盧代理主任,經盧代理主任再三以此為服務犯罪被害之法定職責予以婉謝,經建議後本案死者父母即將該筆現金捐贈予本分會供辦理犯罪被害保護業務之用。
本分會榮譽主任委員張曉雯(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長兼任)獲悉後除感謝家屬善心捐款外,亦肯定同仁為犯罪被害保護鍥而不捨之辛勞,不僅充分展現政府對犯罪被害保護之不遺餘力,同時也為本國外交做了最好的示範。儘管本案被害人為外國籍,但各機關單位對家屬之同理以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即時介入,並提供後續的追蹤服務,均印證了愛無國界,讓外籍之馨生人備感溫馨。
本分會主任委員吳明賢表示本分會提供犯罪被害人本人或其遺屬多面向的服務,長期陪伴並適時給予法律協助、關懷慰問、申請補償、生活扶助等服務,使犯罪被害家庭能感受來自各界溫暖及幫助,得以獲得走出悲痛的力量。自100年迄今,南投分會服務過之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為感謝分會的協助,總共回饋捐款共計51筆,金額高達新臺幣92萬8,000元整,均列入本分會辦理犯罪被害保護業務之用。本分會長期協助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期待各界拋磚引玉共同伸出援手支持犯罪被害保護工作,讓愛無遠弗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