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需領牌才能行駛,未領牌將處1200-3600元罰鍰

自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需領牌才能行駛,未領牌將處1200-3600元罰鍰

    (記者陳儀鐸/南投報導)今(113)年11月30日為微型電動二輪車最後領牌期限,若逾期未領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第77-1條處新台幣1200至3600元罰鍰,未免屆時領牌塞車,請車主盡早申請領牌。

    南投監理站長黃永松表示,自111年11月30日至今年11月30日為2年領牌寬限期,截至4月底止南投縣已有5000餘輛微電車領牌,但目前仍有部分車輛尚未領牌,南投監理站將配合警方於微電車出沒熱點及時段加強攔查宣導,請民眾務必盡速領牌。

    南投監理站提醒,辦理微電車領牌時,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有效期間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微電車實車查核(車架號碼與來歷憑證相符、車輛型式與安全審驗合格之型式相符、各部機件齊全作用正常及速限符合最大速限25公里/小時以下規定)合格後核發牌照。

    南投監理站呼籲大家,微電車須滿14歲才可騎乘,騎乘時須配戴合格安全帽,騎乘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且後座不可載人,不可酒駕,否則將依照處罰條例相關規定開罰;另外未經審驗合格的微電車上路也將遭沒入,請車主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