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 者 / 吳偉昌 國防部 報導
今年度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7號)演習於22日起在全台各地陸續登場,演習當日13時30分至14時施放警報、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國防部今(9)日指出,若未依法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可依《民防法》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國防部今(9日)召開「漢光40號實兵演練」暨「萬安47號演習」說明記者會,全動署人力動員處處長朱森村說明萬安演習規劃,7月22日由中部地區開始,包含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23日為北部地區,包含宜蘭縣、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24日東部及外離島5個縣市,為花蓮縣、台東縣、金門縣、連江縣及澎湖縣;最後則是25日南部地區,包含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
朱森村表示,「萬安47號」各地區於演習當日13時30分至14時,實施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防空警報解除後,民眾恢復正常作息,14時至14時30時則由地方政府及參演之民防團隊實施「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災害救援演練。朱指出,今年除了新竹市、嘉義市各擇1個行政區以外,其餘20個地方政府會選擇2個鄉(鎮、市、區)重點驗證民眾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朱說明,新竹市與嘉義市則1區是因其行政區數量較少原因。
各地區演習當日由各地方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發放「防空警報」,並運用電視、廣播、村里、學校及警察巡邏車廣播等方式,以提升防空警報涵蓋率。朱森村指出,還會透過「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發送手機告警訊息(含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位置之鏈結網址),以便民眾查詢運用。朱森村醒,演習期間行駛中的車輛聽聞方空警報時,請駕駛保持鎮靜,切勿違反交通規則,並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指揮,配合實施人、車管制。
行駛於各重點驗證區之車輛,聽到防空警報時,應靠邊停於安全處下車,駕駛及乘員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朱森村指出,演習期間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站及民眾均應配合管制與演練,若未依規定配合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朱說明,行駛在高速公路與高架橋的車輛可正常行駛,不過下匝道後就須接受警察及民防指引人員的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