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受理期限延長為30,日申請方式多元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受理期限延長為30,日申請方式多元

    (記者陳儀鐸/南投報導)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於5月19日宣布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3級,各地同步加嚴、加大全國相關限制措施。

    基於防疫考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彈性調整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案件申請延長為30日且假日不受理,另增列得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申請。上述方案適用110年5月11日後公告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說明:南投縣政府農業處已向農委會提出救助項目申請 待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