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衝突傷害致死 棄屍山谷 逃避追緝 行竊車輛四處逃竄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與專案小組全力緝兇,提起公訴

酒後衝突傷害致死 棄屍山谷 逃避追緝 行竊車輛四處逃竄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與專案小組全力緝兇,提起公訴

    (記者陳儀鐸/南投報導)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南投縣仁愛鄉民眾莊 O 傑遭松 O 凱傷害致死等 案,於日前偵查終結,認松 O 凱(在押)涉犯刑法第 277 條第 2 項 前段傷害致死、刑法第247條第1 項遺棄屍體、刑法第 321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320 條第 1 項竊盜等罪嫌,向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提起 公訴。

    本案係松 O 凱與被害人莊 O 傑、錢姓、林姓、彭姓友人,於民 國110年 8月1日晚間,前往南投縣埔里鎮某會所飲酒唱歌,松O凱與莊O傑因陪酒問題發生口角,松 O 凱即徒手毆打莊 O 傑頭部、 臉部,再將莊 O 傑摔倒在地,繼續毆打莊 O 傑頭部、臉部,並踢踹 腹部,致莊 O 傑因顱內損傷死亡。松 O 凱見莊O傑死亡,要求尚不知莊O傑死亡之錢姓友人協助將莊O傑搬上莊 O 傑之自用小客車, 由松 O 凱駕駛該車,尾隨錢姓等友人搭乘之計程車,前往仁愛鄉, 途中松 O 凱起意遺棄屍體,要求錢姓友人共同棄屍,為錢姓友人所拒,松 O 凱即獨自駕駛該車於 8月2日凌晨,至埔里鎮西安路3段附近某電桿旁,將莊O傑屍體往山崖下丟棄,再駕駛上開車輛前往 南投市千秋路附近休息後,棄置該車逃逸。嗣因在場飲酒之友人擔心莊某安危而報警,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報請本署指揮偵辦,本署檢察長張云綺認人命關天,乃立 即指分由張鈞翔檢察官偵辦,務必全力緝兇及搜尋被害人莊某,經 張檢察官指揮由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埔里分局、仁愛 2 分局組成之專案小組,調閱錄影監視器畫面、過濾車行紀錄及通聯 紀錄後,查悉松 O 凱棄車後,先後在南投縣名間鄉、花蓮縣秀林 鄉、花蓮縣玉里鎮、屏東市竊取汽機車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躲避追緝,最後入住屏東縣潮州鎮某旅社,專案小組會同屏東縣政府警察 局潮州分局於 8月17日16時 45 分許,在該旅社逮捕因竊盜案通緝 之松 O 凱。隨即由松 O 凱於 8 月 18 日上午 6 時許,帶同警方至棄屍 地點,由神鷹山區搜救隊等熱心人士協助尋獲莊 O 傑屍體。

    有鑑於國內常見酒後引發口角,進而暴力相向,終至發生不幸事件,造成被害人家庭破碎,本署嚴正呼籲國人飲酒宜適量,勿藉酒意逞兇鬥狠,以暴力手段處理糾紛,自誤誤人,對於重大暴力不法行為,本署一定從速、從嚴,訴追到底,絕不容許有不法份子心 存僥倖,四處逃竄躲藏,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