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地檢署起訴南投縣曾姓議員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件

南投地檢署起訴南投縣曾姓議員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件

            (記者陳儀鐸/南投報導)南投地檢署日前獲報南投縣曾姓議員涉嫌詐領助理費等情事,乃指派葉清財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偵辦。全案於民國107年4月30日偵查終結,對曾姓議員等5人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提起公訴。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以曾姓議員等人涉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犯罪嫌疑,向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獲准,並於107年3月13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持搜索票前往曾姓議員住家兼服務處執行搜索,帶回相關金流帳務資料,並傳喚被告及證人共17人到案。經葉清財、張鈞翔、黃慧倫檢察官訊問後,認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知曾姓議員交保60萬元、侯女交保30萬元。

    全案經偵查終結,認曾姓議員涉嫌以曾姓男子等3人名義虛報擔任公費助理並不實投保勞工及全民健康保險,自103年12月起至107年2月止,向南投縣議會詐領助理費後由曾姓議員之妻侯女提領花用,曾姓議員及侯女共同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提供名義之曾姓男子等3人則涉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及幫助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嫌。檢察官對曾姓議員等5人依法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不法所得共計199萬5967元,以導正民意代表覈實申報助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