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2.0升級版 住宿式機構補助一年最高補助6萬元

長照2.0升級版 住宿式機構補助一年最高補助6萬元

(記者陳美杏/南投報導)原本穩定使用長照服務的王奶奶,年初時腦溢血開刀後就全日臥床,因王奶奶為一般戶並非長照老人機構安置補助對象,使已婚的兒子因工作因素,無力照顧媽媽,迫不得已將媽媽送至老人養護中心,在長照中心電話追蹤時,王先生感嘆地述說媽媽自出院後自費入住長照機構,長期下來的入住費用,已造成家中沉重的經濟負擔。

    現在家庭照顧者不用在默默苦撐了,衛福部為減輕照顧者經濟負擔,提升居長期照顧需求者與照顧者生活品質,於長照2.0升級版,規劃「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一年最高可補助到六萬元。

(一)補助對象:應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1.入住之機構類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安養床外)、身心障礙機構、榮民之家、兒童及少年安置及安養機構及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照機構。

 2.入住天數:補助計算期間實際入住機構天數達累計住滿90天以上。

 3.申請人納稅狀況:按照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分為3級:(1)累進稅率未達20%者、(2)非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稅者(109年起 採用)、(3)非按20%稅率課徵基本稅額者。

(二)補助金額:符合條件者,與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合計每人每年最高6萬元整。

稅率級距(%) 補助金額
無申報資料/所得稅率0%者 60000
所得稅率5%者 54000
所得稅率12%者 45600

(三)申請時間及流程: 108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提出申請,在今年(108年)就可以領得補助;如於11月15日之後申請者,則在明年(109年)領得。

1.準備申請書、入住機構契約書影本及繳款收據影本(申請人為使用機構者本人或機構簽約人)。

2.向近一次入住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進行審核、所得稅資料比對。

3.匯款或寄送記名支票給申請人。

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長照政策專區網站

民眾如有申請需求,可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或南投縣政府單一窗口(張小姐/049-2222106*1841)諮詢。其他長照服務申請電洽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049-2209595,以及南投縣政府衛生局網站線上申請(https://www.ntshb.gov.tw),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