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南投縣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及確診者死亡慰問金並自3月19日實施

修訂南投縣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及確診者死亡慰問金並自3月19日實施

    (記者陳嬿汝/南投報導) 現階段國內外疫情趨緩及肺炎流感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3月9日表示,因應如疫情穩定,「輕症免隔離,防疫鬆綁新制」,自112年3月20日開始實施,衛生福利部配合同步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死亡喪葬慰問金及關懷金發給要點」第二點、第三點之適用對象為新制實施日112年3月19日(含)以前往生者,每人發給慰問金新臺幣十萬元。

    南投縣政府為提升縣民施打疫苗意願,維護縣民生命安全及關懷弱勢,自111年7月18日起對於縣民因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及確診死亡者發放新臺幣3萬元慰問金,為邁向疫後新生活,縣府亦修訂「南投縣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及確診者死亡慰問金發放實施要點」第二點發放對象為死亡日於112年3月19日以前者。